《“汶源英才”工程20條政策措施》實施細則 |
序号 |
政策名稱 |
政策明細 |
1 |
“一事一議”扶持 |
聚焦精品鋼、高端裝備制造、裝配式建築、現代物流、新能源新材料、信息技術、現代農業等重點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,突出“高精尖缺”導向,對新引進或自主培養的頂尖人才和團隊,根據産業發展、項目效益、貢獻程度,按“一事一議”原則給予綜合資助。 |
2 |
汶源産業領軍人才支持 |
科技人才及留學人員創辦企業、參加省市“雙創”大賽等,注冊落地并到位資金的,根據人才層次、産業發展、研發投入等情況,經評審,擇優給予創新10萬元-50萬元、創業20萬元-100萬元的資金扶持,納入汶源産業領軍人才管理。參加人才工程現場答辯、“雙創”大賽路演的,給予最高3000元差旅補貼。免費入駐區科創中心辦公或給予連續3年辦公用房補貼。 |
3 |
鼓勵重點企業引才 |
對全區重點産業領域内企業,柔性引進濟南市認定的A、B、C類及同等層次人才,分别給予10萬元、8萬元、5萬元補貼;實質性引進濟南市認定的B、C、D類及同等層次人才,分别給予60萬元、30萬元、10萬元補貼,A類人才按照“一事一議”原則進行補貼。企業從域外引進新動能發展所需要的工程師、工業設計師等技術研發人員,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,每引進1名高級工程師、正高級工程師,分别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、20萬元補貼,同年度同一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。 |
4 |
對推薦優秀人才參加國家人才工程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評審并進入最終答辯的企業,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。 |
5 |
鼓勵社會化力量引才 |
中介機構、社會組織、個人,推薦人才到鋼城創新創業,被認定為濟南市A、B、C、D類人才的,一次性給予60萬元、30萬元、20萬元、10萬元獎勵。 |
6 |
選聘高水平“招才大使”,結合目标績效完成情況,每年給予最高5萬元工作經費。 |
7 |
博士專項引才 |
在國家博士後科研流動站、博士後科研工作站、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、市博士後創新實踐工作站進站的全職博士後人員,給予每人8000元/月的生活補貼,最長補貼24個月;博士後出站後到鋼城工作并簽訂3年以上合同或創業的,給予最高40萬元補貼。對新到我區企事業單位工作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(以參加當地社保為準)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連續3年給予5000元/月的生活和租房補貼。對已在我區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進行全過程培養,給予最高10萬元課題經費支持,每年組織一次專題培訓、一次帶薪休假、一次免費體檢。 |
8 |
青年人才 生活扶持 |
畢業5年之内到我區企業、駐地醫院、學校、科研院所工作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(以參加當地社保為準)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,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或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,連續3年給予2000元/月的生活和租房補貼,屬于全區重點産業的再給予500元補貼;畢業5年之内到我區企業、駐地醫院工作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(以參加當地社保為準)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,連續3年給予1000元/月的生活和租房補貼,屬于全區重點産業的再給予500元補貼。 |
9 |
青年人才創業就業扶持 |
每年評選汶源青年雙創之星、汶源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,根據科研成果、貢獻力度給予個人最高10萬元獎勵。 |
10 |
開展“創業夢想 點亮青春”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,對獲獎人員給予5000元-3萬元獎勵。對青年人才個人創業,提供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;對小微企業,提供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。畢業1年内,到我區企業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參加面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,給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求職補貼。 |
11 |
青年人才創業就業扶持 |
發揮青年驿站作用,對到我區求職青年提供2-7天免費住宿、就業指導、城市融入等服務。 |
12 |
青年人才實習實踐支持 |
對與我區簽訂實習(培訓)合作基地協議的高校院所,組織學生到我區參加企業實習實踐的,在企業支付實習工資基礎上,給予每人500元/月實習實踐生活補貼,補貼最長不超過12個月。 |
13 |
鼓勵企業引進青年人才 |
企業當年度每招聘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、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或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,分别給予1萬元、5000元、5000元獎勵,每個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;當年度新招聘大中專畢業生50人、30人以上的,給予5萬元、3萬元補貼。對當年度新招聘5名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企事業單位(不含中介機構),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。小微創業企業,按照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于2000元标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。 |
14 |
加大技能人才培育 |
對組織職工參加培訓并新獲得高級工、技師、高級技師、特級技師、首席技師職業資格的企業,分别一次性給予500元/人、1000元/人、2000元/人、3000元/人、5000元/人的經費補貼。 |
15 |
搭建技能人才平台 |
鼓勵建設企業類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,特色首席技師工作站、“鋼城工匠”創新工作室,每年給予15萬元、10萬元建設補貼,管理期3年。 |
16 |
搭建技能人才平台 |
對自主培養獲得“世界技能大賽”獎牌和“中華技能大獎”“全國技術能手”等領軍型高技能人才的,分别給予培養單位10萬元、3萬元、2萬元經費補貼。 |
17 |
開展全員創新競賽、職業技能大賽等活動,獲獎的給予2000元-1萬元獎勵。 |
18 |
鼓勵引進專業型人才 |
對重點企業從域外(含山鋼集團)引進年收入40萬元(稅前)以上且擔任企業中高層職務的經營管理人員,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的,每個職位給予5萬元補貼,同年度同一家企業最高補貼10萬元。 |
19 |
鼓勵引進專業型人才 |
對從域外引進法律、金融、規劃、環保、人力資源、商貿物流等領域高級管理人才,簽訂3年以上勞動(聘用)合同的,每個職位給予5萬元補貼,同年度同一家企業最高補貼10萬元。 |
20 |
企地人才交流 |
建立企地人才交流平台,山鋼集團離崗、内退人員中到區内企業就業并簽訂2年以上勞務(聘用)協議的,對高級工、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給予1000元/月的生活補貼,對技師、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給予2000元/月的生活補貼,補貼1年。 |
21 |
引進名師名醫名家 |
引進教育專家、名師名校長、學科帶頭人、市級以上模範教師的,至少工作5年,根據人才層次給予20萬元-50萬元生活補貼。 |
22 |
引進域外(包括醫療衛生、科研、教學等領域)到我區醫療機構工作的各類名醫,牽頭組建重點科室,至少工作3年,根據人才層次給予10萬元-40萬元生活補貼。 |
23 |
重點支持藝術名家工作室打造、文藝名家引進、青年文藝人才培養等項目,最高支持資金20萬元。 |
24 |
創新人才平台扶持 |
鼓勵企業和街道(功能區)在一線城市設立人才工作站,開展“人才飛地”建設,建立人才創新園區、海外人才聯絡站、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等,與高校院所共建産業研究院等平台載體,經認定招才引智效果突出的,給予10萬元-20萬元建設經費補貼,可根據成效連續補貼3年。對影響和貢獻較大的,“一事一議”給予扶持。 |
25 |
重大引才活動扶持 |
區内重點企業、行業内有較大影響力的人力資本企業、中介機構等開展高端人才科技論壇、高層次人才行、創新創業大賽等引才活動,根據展會影響力及規模,對承辦方活動經費中會務費、場地租賃費、專家費等費用給予50%補貼,單次活動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。 |
26 |
人才居住保障 |
對企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,符合條件的,分别給予15萬元、10萬元購房補貼,在鋼城購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再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;企業新引進的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、TOP200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,符合條件且在鋼城購房的,給予10萬元的購房補貼;企業新引進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,符合條件且在鋼城購房的,給予5萬元的購房補貼。加強人才公寓建設,擴大人才公寓入住範圍,對濟南市分類認定的A、B、C、D類人才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企業、醫療衛生機構、教育系統新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、“雙一流”和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,企業高級管理人才、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等急需緊缺人才,可免費入住,入住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;企業新引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、大專畢業生、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等,可按優惠政策入住。 |